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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我公司发布了《关于近期业务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媒体据此刊发了《酒企年底限供、有违法嫌疑》的报道,认为公司产品短期缺货系企业刻意限制供货所致。为澄清事实、消除误会,作如下说明: 《通知》中提到的43°和15年贵州茅台酒两款产品,产能不足是客观的,发布《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要将真实情况告知经销商,便于经销商合理安排自身经营计划。因《通知》发布给社会各界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更加规范和严谨的方式对外传递相关信息,同时,也恳请广大社会公众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特此说明。 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编辑:大鹏 来源:中华网)本文章来自网友投递或资讯集录,如果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邮件:495600785@qq.com告知小编,将尽快做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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