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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中信保诚人寿借助公司更名契机,正式升级惠康系列第三代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尊享惠康健康保障计划。此次升级通过新增附加加倍保重大疾病保险,实现了尊享健康保障计划癌症最多三次赔付,非癌重大疾病分三组每组最多理赔一次,合计最高可实现五次重大疾病理赔,充分关爱客户的健康风险。 作为第一家中英合资寿险公司,中信保诚人寿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在产品开发方面在国内保险市场独具特色。其中,在重大疾病保险的开发价值理念方面一向具备前瞻性,努力成为行业产品开发的标杆,以为广大保险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为己任,彰显巨大的责任和担当精神。 惠康系列产品为该公司明星产品,历经三载不断深化,不断加强,已经成为以一个主轴连带多个模块的产品解决方案,为不同的客户提供多套量身定做的健康保障解决方案。从2015年1月首次推出至今,历经「惠康」重大疾病保险、「金惠康」健康保障计划、「尊享惠康」健康保障计划,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为客户带来更多关爱。 中信保诚人寿惠康系列产品实现了“爱不止步”的价值理念,在不断开拓新客户的基础上,该公司特别注重老客户的关怀,让老客户第一时间享有优惠的产品升级方案。据记者了解,每次产品升级针对老客户的关怀方案,中信保诚人寿一直高度重视,视其为重要的公司服务,形成市场上的差异竞争。 中信保诚人寿希望能以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成为客户最长久的陪伴者。作为公司的主打产品之一,惠康系列产品自推出以来也取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屡获殊荣。相继获得“年度金牌畅销金融产品”、“年度金牌健康保险产品”、“ 年度健康保险产品”、“ 年度金牌畅销金融产品”等奖项。从「惠康」,到「金惠康」组合计划,再到「尊享惠康」组合计划,至今已为全国近35万余名客户送去了近820亿元保障。 2018年1月1日,中信保诚人寿在惠康系列产品方面,又有力作面市,新增加倍保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有非常先进的开发思路,其保险责任包含: 【等待期】 90天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确诊90种重疾,可豁免本附加合同余下的各期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附录1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豁免您应缴纳的本附加合同余下的各期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缴费期间届满或其效力终止(以较早到达者为准)。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一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90种重疾中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在所属组别内未曾确诊其他重大疾病,同时符合条款约定的间隔期要求,我们将按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首次确诊90种重疾中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在所属组别内未曾确诊其他重大疾病,同时符合条款约定的间隔期要求,我们将按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一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获得条款中约定的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后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被保险人获得豁免保险费赔付的重大疾病不是恶性肿瘤或虽是恶性肿瘤但被保险人已经进行积极治疗(见条款),同时条款约定的间隔期要求,我们将按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二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后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前次恶性肿瘤经过积极治疗,同时符合本条约定的间隔期要求,我们将按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 至此,中信保诚人寿已经通过惠康系列产品为客户打造了三套重要的重大疾病解决方案,分别是: A方案:治病方案,通过“尊享惠康”产品解决客户治病问题; B方案:养病方案,通过“康无忧”产品解决客户5年内的癌症后续治疗休养的问题; C方案:期权方案:通过“加倍保”产品提供多次赔付的方式解决客户罹患重大疾病后依然生存乃至痊愈后不能在新购保险产品,享有保险保障的问题。 通过这一重大疾病解决方案,客户可以一站式灵活配置自身的需求计划,可以选择A方案,A方案+ B方案,A方案+ C方案,A方案+ B方案+ C方案四种模式,丰俭由人,同时达到一定的条件,该公司还将提供绿色就医通道及寰宇卡紧急救助两大增值服务。 中信保诚人寿历经17载的沉淀,与客户的关系已经从单纯的产品销售提升到了产品整体价值解决方案,用其在保险行业的专业及前瞻性的眼光,看得更远,想得更多,致力于引领客户完整排除健康风险,不仅解决好客户现在的风险问题,也将提前解决好客户未来的风险问题。 (编辑:大鹏 来源:中金在线)本文章来自网友投递或资讯集录,如果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邮件:495600785@qq.com告知小编,将尽快做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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