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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郑州合肥等出台楼市新政 武汉限购概率增大

第一产经网 时间:2016/10/3 10:03:13 【字号 】 【关闭

9月30日至10月2日,北京、天津、苏州、成都、郑州、无锡、济南、合肥相继出台楼市新政,普遍对信贷政策进行了差异化调整。此前,苏州,厦门,杭州,南京等地已经陆续重启限购政策。在房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除一线城市外,二线城市也纷纷开始对楼市调控。据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预测,后续有望重启限购的城市包括武汉、福州、东莞、石家庄,本轮重启限购的二线热点城市及环一线周边城市将超过十个。市场分析认为,各地的新政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市场上的“恐慌性购房”。

武汉新房成交量再创历史新高 价格涨幅超10%

据长江日报报道,截至9月30日,今年武汉市新房销量2320万平方米,超过去年全年成交量,再度创下历史新高。今年全市新房成交已达22.29万套,同比增长50.4%,距2015全年22.49万套成交一步之遥。而成交面积2320万平方米,已超过2015年全年的成交量2283万平方米,再创历史新高,超过了上海和成都。从新房成交量来看,武汉今年有望再次蝉联全国销量冠军。

同时,从国家统计局发布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来看,武汉新建商品住宅均价环比上涨3.2%,同比上涨18.6%,涨幅继续扩大。厦门取代了连续20个月领涨全国的深圳,居8月份房价涨幅榜首。合肥以40.5%、南京以38.8%分列房价同比涨幅前三位。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天津和福州7个城市位列其后,涨幅均超过20%。而武汉、无锡、郑州、惠州、南昌、石家庄和济南等7个城市的新房价格涨幅也超过10%。

媒体称武汉等多个热点城市可能会重启限购

京华时报分析,去年9·30以来,尤其是今年年初以来,一二线城市,特别是限购已经松绑的二线城市,出现了高价地频现、楼市量价齐涨等市场过热的现象,这是导致近期二线城市频频恢复限购、收紧楼市政策的主要原因。认为未来将有两类城市会继续出台收紧政策,一类是房价上涨比较快的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的特征是新房供应量较少,库存量相对偏小,价格上涨动力大;另一类是位于一线城市周边的区域和城市。受一线城市高房价带动,外溢效应明显,房价快速上涨。不过,由于每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并不相同,因此不同城市所采取的政策也必然有差异。

对于二线城市楼市政策的收紧,知名地产研究员严跃进表示,这体现了对于下半年房价管控的决心。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未来还有多个城市可能会升级调控政策,后续有可能重启限购的城市包括武汉、东莞、石家庄等城市。

国庆前后出台楼市新政城市:

10月2日:合肥

合肥紧急出台限购政策:外地人买房需1年社保

政策要点:合肥市区本地人限购2套房;外地人购房需要1年个税社保或纳税。最低首付30%。一次购房记录的 已结清 最低首付40%;一次购房未结清首付最低50%。本地人2套以上、没有纳税社保的外地人,不给买房。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停止三套房贷款。停止异地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价格6个月内不给上调,6个月外上调不得超过1%。

10月2日:济南

济南启动限购: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30%

政策要点:首套房首付最低3成,二套房首付4成起,已有三套房家庭暂不得再购房,外地人最多能买一套房。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10月2日:无锡

无锡重启限购 二套房首付调至40%

政策要点:二套房首付调至40%。意见指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按不低于20%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10月1日:郑州

郑州10月2日起对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

政策要点: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9月30日:北京

北京调控升级: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新政要点: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首付比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9月30日:天津

天津:10月1日起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政策要点:自10月1日起实施启动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9月30日:成都

成都发布限购政策:部分区域一人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政策要点: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9月30日:苏州

苏州严打房企哄抬房价 情节严重或被取消开发资格

政策要点:一旦出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伪造鼓吹交易数据制造“恐慌”氛围,以及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饥饿营销”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借机抬高价格;以土地拍卖、政策调整等为借口哄抬价格等情形,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并建议由国土部门强化对其参与土拍资格审查,提高其参与土地竞买条件。

各地近期集中收紧楼市政策

合肥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购房贷款差别化政策,8月9日限贷进一步收紧,有房2套及以上,有1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有1套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合肥市区无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这意味着,即便名下无房,也可能被银行拒贷。

8月11日南京出台政策,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8月11日苏州发布限购政策,非苏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需缴纳1年社保,并提供相应社保证明。同时对土地市场供应、土地供应条件、土地出让竞价、土地出让理性竞价及商品房价格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8月17日廊坊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房地产市场提出七条要求,包括严格土地出让、依法开发建设、加强预售管理、规范交易秩序、明晰职责分工、强化信用惩戒、优化市场环境。

8月18日武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8月31日厦门宣布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8月31日武汉推出限贷政策,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9月18日杭州出台限购政策,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9月25日南京出台限购政策,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9月27日杭州宣布于28日上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商业性住房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暂停购房入户。

9月28日福州发布《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分别从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力度、控制房价增长、加强市场监管等七方面入手。

9月28日济南下发通知,采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居住用地竞买资金条件、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扩大居住用地供应规模等。

9月29日南京调控升级:10月1日起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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